GB 16001-1995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
标准号:GB 16001-1995
发布日期:1995-12-21
实施日期:1996-07-01
废止日期:2017-03-23
中国标准分类:C59
国际标准分类:11 医药卫生技术,11.020 医学科学和保健装置综合
归口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执行单位: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管部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国家标准《伤寒、副伤寒诊断标准及处理原则》由361(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归口上报及执行,主管部门为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疾病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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