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 175-2016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幼儿园建设标准
标准号:建标 175-2016
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幼儿园新建项目,改建和扩建项目参照执行。
幼儿园建设必须坚持“以幼儿为本”的原则,符合幼儿生理和心理成长规律。园区布局、房屋建筑和设施应功能完善、配置合理、绿色环保、经济美观,具有抵御自然灾害、保障幼儿安全的能力。第五条幼儿园建设应与学前教育发展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
本建设标准对幼儿园各类及各项用房面积指标设置了低限和髙限。普惠性幼儿园不得低于面积指标低限,也不宜高于面积指标高限。幼儿园可利用现有资源面向社区开展0岁〜3岁科学育儿指导服务。
新建、改建、扩建的幼儿园项目,均应先规划后建设。各地应根据学前教育可持续发展的需要,按照房屋建筑面积指标进行园区规划。幼儿园建设用地应纳人当地城乡建设规划。
幼儿园建设除应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规范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