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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DW 380.7-2009 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 第七部分:验收管理规范

下载格式:pdf标准分类:企业标准

Q/GDW 380.7-2009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管理规范 第七部分:验收管理规范

标准号:Q/GDW 380.7-2009

英文名称:power user electric energy data acquisition system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Part 7:acceptance

发布部门:国家电网公司

起草单位:天津市电力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公司等

标准状态:现行

发布日期:2009-12-07

实施日期:2009-12-07

标准格式:PDF

按照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的总体要求,保证智能电网建设规范有序推进,实现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全覆盖、全采集、全预付费”的总体目标,规范统一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及主站、采集终端、通信单元的功能配置、型式结构、性能指标、通信协议、安全认证、检验方法、建设及运行管理等。在国家电网公司“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建设研究”项目研究成果基础上,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组织对国内外采集系统建设应用现状进行调研和分析,并充分结合通信技术、微处理器技术、制造工艺等技术的发展,全面梳理国内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相关技术标准,制定了《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本部分是《电力用户用电信息采集系统》系列标准之一,本部分规定了用电信息采集系统验收管理相关职责及内容。本规范由国家电网公司营销部提出并负责解释;本规范由国家电网公司科技部归口;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天津市电力公司、黑龙江省电力公司、福建省电力公司、湖南省电力公司、重庆市电力公司、四川省电力公司、本规范主要起草人: 张志杰、周宗发、杨晓源、杜新纲、葛得辉、李建新、朱佳柯、黄建军、李显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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