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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230-2008 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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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CS 230-2008标准基本信息

标准名称: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

标准号:CECS 230-2008

英文名称:Specification for design of steel-concrete mixed structure of tall buildings

发布部门: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起草单位:中国建筑标准设计研究院

发布日期:2008-07-17

实施日期:2008-11-01

标准格式:PDF

为满足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应用的需要,做到技术先进、安全适用、经济合理、确保质量,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适用于10层及10层以上或房屋高度超过28m的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的设计。钢-混凝土混合结构是指由钢框架、钢支撑框架、混合框架,或钢框筒、混合框筒与钢筋(或钢骨)混凝土核心筒(或剪力墙)组成的结构,可分为双重抗侧力体系和非双重抗侧力体系。

本规程不适用于建造在危险地段场地的钢-混凝土混合结构。

抗震设计的高层建筑混合结构应根据其使用功能的重要性分为甲、乙、丙三个抗震设防类别。建筑抗震设防类91,HG/T 2458,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5年)

CECS 230-2008预览图:

CECS 230-2008 高层建筑钢—混凝土混合结构设计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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